长安大学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品目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采购单位长安大学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6:1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6: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13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工
项目联系电话17389182062
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代理机构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文创中心双子座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屈工17389182062

项目概况

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2025030G

项目名称: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8461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将以下楼栋暖气更换新的下盘管及室内供回水暗管、并将下盘管移位到一层各房间房顶处。对腐蚀严重的室外管道、室内回供水支管和阀门进行换新。对南北校区部分公共区域供暖设施、设备及管道进行维修、更换、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序号

合同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范围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一标段)

1

北校区4、5、6、7、8号公寓,南校区东院8号公寓

618131.54

 

2

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二标段)

1

北校区9、10、11、12、13、14、15号公寓

750329.68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成交之日起,28日历天。施工地点位于学生公寓等场所并影响开学教学、学生生活的施工内容必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且每栋楼施工周期最多6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和二标段资质相同:南北校区公共区域暖气管道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3)供应商基本信息要求: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到本项目工地及周边充分踏勘,已充分了解现场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工期的情况,供应商在磋商时也完全明白本工程采购人的目的和意图。凡本磋商文件要求或允许供应商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若投标时未报,采购人将按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响应报价中对待。如项目图纸或施工过程中有需要二次深化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其中所涉及的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及验收要求。该深化设计费及相关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不得以协调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因成交供应商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其提出的任何索赔、施工变更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施工期间,除采购人主动变更以及采购人和监理方同意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其他任何变更及追加费用,采购人不予认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方式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准备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将上述准备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094420661@qq.com,审核通过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发送的资料视为无效。每个标段¥500.0元。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编制),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文创中心双子座17楼            

联系方式:屈工17389182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工

电 话:  173891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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