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行政区域津市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6:1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津市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6: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五楼会议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五楼会议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36-7727689/0736-776111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津市市银苑路11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荣先生 18873681891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DSC-ZC-20250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即包名)

采购包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非生鲜类(粮油、干货、调味品、素菜腌制品、半成品、预包装食材、低值易耗品)和生鲜类(畜禽肉、蛋、水产、冻品类、蔬菜、水果、豆制品类、牛奶)

3年

130万元/年

三年共390万元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预算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2026年1月1日到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标、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到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招标文件。 2.远程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发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48601091@qq.com)。采购人查收后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五楼会议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五楼会议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规定,落实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     

地址:津市市银苑路1170号        

联系方式:荣先生 1887368189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736-7727689/0736-77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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